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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2025-07-31
共產黨員應當是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是無神論者。黨員組織或參加迷信活動,喪失正確信仰,放棄理論武裝,助長迷信之風,容易走上腐敗墮落迷途,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危害十分嚴重,應當受到黨紀追究。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組織、參加迷信活動的,要給予紀律處分。
黃某,某市科技局局長,中共黨員。一直以來,黃某癡迷風水,經常和所謂“大師”們交往,拜師問“道”,請他們“指點迷津”“點撥一二”,可謂“真信篤行”。某日,經朋友介紹,黃某又認識了一位據稱“精通風水、道法”的“大師”。經這位“大師”提點,黃某組織人員在兩個鄉鎮各建了一座“風水屋”,并在自己的居所專門設了一間“風水室”,以保佑自己官運亨通。科技局局長竟然信風水、搞迷信,這在當地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
黃某幻想著按照“大師”的指點去做,可以佑護自己仕途坦蕩、官運亨通,殊不知早已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作為共產黨員,黃某卻信奉風水,建“風水屋”、設“風水室”,這樣做可謂既背離了政治信仰又違反了政治規矩,其行為應認定為違反政治紀律行為。
本案例中,黃某組織人員分別在兩個鄉鎮建造“風水屋”的行為,具有社會公開性和群眾參與度,其所作所為根本就沒有一名共產黨員應該有的樣子,更何況黃某還是一名黨的干部。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關于“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規定,黃某的行為應認定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迷信活動。而黃某不僅在鄉鎮修建“風水屋”,還在自己的居所設“風水室”的行為,更反映出了其癡迷風水之甚和精神“鈣質”的缺失,應當作為從重或加重處分的情形。
現實中,像黃某這般“不信馬列信鬼神”的黨員干部并非個別現象,如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曾花費重金請風水先生做道場;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在地級市任書記時,聽從“大師”建議,將市委大院的門口改了方向……
黨性修養是共產黨人的立身之本,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的精神支柱,一旦擰不緊“總開關”,作風問題、貪腐問題就會接踵而至。只有堅定政治信仰,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高標準、守住底線,才能踏踏實實走好今后的路。
?本文節選自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條文精讀及案例評析》和《清廉錦囊——黨規黨紀常見疑惑問題解答(第2版)》。
本書圍繞《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條文內容進行了逐條全面深入解讀。本書分作“條文精讀”及“案例評析”上下兩編。“條文精讀”部分為按照適用原則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分類,逐條解讀其精神實質、立法原意、增刪改動及界限把握問題,每條規定鏈接相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以便讀者查閱參考。“案例評析”部分以“模擬案例+分析點評”的形式以案說紀,對違紀行為的定性、歸責、處理作出詳盡說明,力求更具體深入地解讀《條例》,以幫助廣大黨員全面準確地理解和適用。
本書依據《黨紀處分條例》和有關制度規定,以問答的形式進行答疑釋惑,回答了部分黨員干部存在模糊認識的一些問題。這些問題涉及黨員干部工作、生活、交友等方方面面,關乎黨員干部切身利益和違紀風險。此次,依據2018年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重新做了修改和補充。書中問題貼近黨員干部工作生活實際,答疑謹遵黨規黨紀,權威清晰,有助于廣大黨員干部切實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自覺遠離違紀違規紅線,自覺按制度和規矩辦事,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