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俗婚俗一一主要的婚姻形式
婚俗與一定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制度有著很大的關系。隨著社會的發展,婚姻習俗不斷發生變化。藏族的婚姻形式,以一夫一妻制為主,主要是以男方娶妻組成家庭,但在農牧區存在兄弟共妻或姊妹共夫等現象。

過去多數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做主,而自由戀愛,結成夫妻的情況較少。一般說來,父母選擇與自己社會地位相等的男女,通過占ト,看其屬相是否與自己的兒子或女兒相合。如果屬相合,便向神靈或活佛卜卦看有無緣分。若有緣分,經雙方父母商量,達成共識后致送求親酒,協商確定具體迎娶日期等事宜。亦有簽含尊敬父母,照顧年幼者,年長者,善待同輩,愛護弱者等內容之婚約者。

有一種舊俗,女兒出嫁時,對其隱瞞真情,一般以探親、朝佛等為名,帶上女兒,直到抵達婆家附近時才告之實情。到達婆家后,便舉行各項婚禮儀式。

舉行婚禮時,對方應在舉行婚禮的房間內整齊地擺放上用于慶典的五谷斗、親朋送來的肉食、酥油和糧食等賀禮,上面放置綢緞或哈達。為表示吉祥,用青稞在新郎、新娘的座位上畫出雍仲永固符(與右旋萬字符方向相反),桌上擺放人參果飯(米飯拌人參果、酥油和白糖的一種食品)和茶酒等飲食。一切準備就緒,娶親的一家人及其賓客按年齡大小一一入座。新郎和新娘面朝風水最好的方向就座,伴娘坐在新娘旁邊,以便照顧新娘。迎送新娘的人坐在新郎新娘兩邊,向新郎新娘獻人參果飯和青稞酒。酒娘(侍酒的女子)獻第一杯敬神的酒,唱“諧欽"(大歌),跳堆諧舞,向主供佛和房屋柱子獻祝詞,對新郎新娘道白。如:持寶女喲持家女,你非人生是天降,百中選來千中挑,坐于百千之首位。請你恭順父母倆,他們出門要目送,回家之時要笑迎。善于使喚老傭人,訓練年輕新傭人,尤其要愛諸兄弟。在這吉祥圓滿日,獻上哈達表吉慶,恭祝生下三貴子。

舊西藏,藏族的婚姻制度十分注意血統貴賤。出身鐵匠、屠夫等被視為血統或骨肉低賤者,不能與之婚配。另外還要嚴格探查是否是父系和母系血統的嫡傳。如果是父血親,不論隔幾代,均不得通婚;如果屬于母系血親關系,在三大手指骨節和三小骨節(六代)以內不得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