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傳下的居家講究“門不朝三,窗不開四”藏著你不知的智慧!
149 2025-08-09
“騎手悲慘生活”存在專門劇本和演員定制的情況,早已不是秘密。據媒體此前報道,為博眼球追求流量,一些博主假借騎手身份,打造“入不敷出”等標簽化人設,編造“外賣騎手深夜送餐被盜車,坐地痛哭”等“悲慘”故事來吸引關注,事后不少都被辟謠為虛假擺拍。
“騎手悲慘故事”讓騎手無語
“直播賣慘視頻”引網友吐槽
這些被刻意設計的“騎手悲慘故事”,不僅誤導了網友,更讓真正在一線奔波的騎手感到無奈,他們的真實工作狀態,從來不是靠劇本堆砌的“慘”,而是日復一日的奔波與真實的辛勞。
一位每天跑單10小時以上的騎手小趙(化名),在談及這些擺拍視頻時,和法治網記者說出了自己的感受。他提到,現實中根本沒有那么多坐地痛哭的戲碼,騎手們每天風里來雨里去確實辛苦,但多數時候都是踏實干活掙錢,沒精力去演這些苦情戲。
他坦言,自己本就不太相信這類視頻的真實性。比如所謂的“送餐時被盜車”,實際上騎手的車都裝有定位、加了鎖,沒那么容易被盜,即便真丟了車,第一反應也是報警,而非對著鏡頭哭。他還舉例說,曾刷到過“騎手因超時被顧客打罵”的視頻,后來得知是擺拍,可評論里已有不少人因此罵顧客,顯然是被誤導了。
在他看來,這些視頻把騎手塑造成了只會賣慘的可憐蟲。更讓他擔心的是,若真有騎手遇到困難想求助,大家可能會先想“是不是又在演戲”,反而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求助無門,“這太坑人了”。
法治網記者調查發現,除了常見的“騎手悲慘生活”等賣慘視頻外,還有不少直播間也在以賣慘方式圈錢。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吐槽,這些博主每天編造著不同的悲情說辭,直播時長超十小時天色卻無變化,內容雷同,存在視頻循環播放、AI配音口型對不上的情況。
“賣慘”受騙者:“天上不會掉餡餅”
街訪老年人:“如今一看到就犯怵”
一位曾經有過直播購物受騙經歷的消費者小可,在接受法治網記者采訪時回憶,她最初是在刷短視頻時偶然進入涉事直播間的。
小可回憶稱,當時,主播雙眼和鼻子紅腫,不斷訴說自己被男人欺騙感情,還反復強調“男人靠不住”,言語間滿是委屈,很容易讓人產生同情。主播稱自己在線下奢潮匯賣貨小有名氣,幾乎無人不曉,如今因感情受挫,決定將手中商品低價清倉,還拿出紙質牌子在屏幕上一閃而過,說是正品證明,同時介紹所售商品都是大牌或明星同款,原價高昂,現在售價極低。出于同情和對“低價大牌”的心動,她下單了四件商品,共花費128元,主播稱其中兩樣是大牌商品。
不過隨后,她發現了問題:主播所說的大牌對應的店鋪都是粉絲極少的三無店鋪,而所謂的某大牌化妝品也并非正品,只是通過替換大牌名稱中一個字母的方式打擦邊球。這次經歷讓她此后在線上購物時變得格外謹慎,即便是在直播間下單,也更傾向于選擇明星、名人等有一定社會公信力的知名主播,但即便如此,她也仍會保持警惕。小可感慨,天上不會掉餡餅,貪小便宜終究會吃大虧。
對于賣慘直播,老年人群體又是如何看待的呢?記者在街頭隨機邀請了數位60歲以上老人,給他們觀看了賣慘直播的視頻和圖片后發現,有人會因情感觸動產生購買傾向,覺得要是真遇到難處,買個便宜小物件幫襯下也無妨;也有人表示,曾被子女提醒過,看到這類場景會直接判斷“孩子早說了,哭著賣貨的大多是假的,不能信”;還有一些是曾有過網購踩坑經歷的人,相比起來,他們態度要明顯更加謹慎,反復跟記者提及,“之前因為信了‘急用錢低價甩貨’之類的主播說辭,結果東西差得沒法用,如今一看到就犯怵”。
賣慘視頻帶貨套路極為相似
一些主播還會以此誘導打賞
法治網記者檢索黑貓投訴平臺發現,涉及賣慘視頻和直播賣慘的投訴達300多條。有用戶投訴,曾被主播以賣慘方式誘導消費,后發現實際情況與宣傳不符,主播虛假人設謊話連篇。還有用戶反映,部分平臺上有賣家通過拍段子、直播賣慘(如自稱單親、處境艱難)博取同情,向老年人售賣不知名產品,宣稱能防癌治病。
短視頻平臺上部分主播靠賣慘視頻帶貨,套路極為相似。比如,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有博主發布的視頻里,小女孩稱父母雙亡,是爺爺撿來的,如今爺爺生病急用錢,博主便高價收購其山貨。可在另一位博主視頻中,同一小女孩又變成爸爸生病住院,爺爺在醫院照顧,自己無奈賣山貨。還有認證三農博主打造“家境貧寒、被村里人欺負”人設,稱父母離婚,自己輟學擺攤,是全家經濟支柱。但直播展示的“家”卻長期無人居住。該博主直播賣沃柑時,稱果子滯銷,引發網友同情,不到24小時,銷售額將近4萬元。
再比如,據央視新聞報道,四川樂山警方破獲“大先哥助農在行動”賬號直播賣慘引流案。該賬號粉絲超200萬,運營者先某組織團隊,自2023年1月起,通過虛構貧困果農、水果滯銷等悲情劇本拍攝視頻,以“助農”為名帶貨水果。團隊分工明確,先某主導運營,兩人分別負責拍攝直播和剪輯,靠視頻掛鏈接、直播售賣獲利,單場最高銷售額30萬元,總涉案金額超400萬元。其售賣水果存在貨不對板問題,但退貨極少。2024年3月,3名嫌疑人被抓。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值得注意的是,“賣慘”不僅出現在帶貨場景中,一些主播還會將其作為誘導打賞的手段,通過虛構經歷騙取觀眾情感信任。
在接受法治網記者采訪時,四川云瀾風揚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石國力分享了其辦理的這樣一起案例——四川達州主播“小蘭”,通過虛構“20歲結婚、生兩孩、遭家暴后離婚卻被前夫糾纏”等悲慘經歷樹立人設,引發觀眾“小古”的共鳴與保護欲,小古在與小蘭建立戀愛關系期間累計打賞5萬余元。后小古發現小蘭在戀愛期間仍處于婚姻狀態,且存在同時與他人保持感情關系等欺騙行為,于是停止打賞并訴至法院要求退款。法院經審理認定小蘭欺詐成立,且應對欺詐造成的損失承擔主要責任,最終判決小蘭退還小古4萬余元(即打賞款總額的80%),該判決具體為:退還小蘭實際獲得打賞款的50%,并對打賞款中平臺收款部分的50%承擔60%的責任。
賣慘視頻創作者可能構成詐騙罪
有博主被判退款并支付三倍賠償
那么,此類虛假視頻中,創作者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在接受法治網記者采訪時,《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麗紅律師表示,如果虛假視頻的傳播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例如,‘外賣騎手深夜送餐被盜車,坐地痛哭’等虛假視頻,可能引發公眾對社會治安等問題的過度擔憂,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創作者可能面臨上述治安處罰。”馬律師說。
其次,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等內容的信息。若平臺發現此類虛假視頻,可根據相關規定對創作者采取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暫停或者終止向其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等措施。同時,相關部門也可對創作者進行行政處罰。如果創作者通過打造 “悲慘”人設吸引關注,進而獲取打賞、廣告收入等經濟利益,且其虛假擺拍行為足以使公眾產生錯誤認識并基于該錯誤認識給予財物,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法治網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相關司法判例。比如,據揚子晚報報道,2023年8月8日南京中院判決的一起直播“賣慘”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就曾備受社會關注。
案件中,博主焦某在2021年7月的直播里,虛構了女孩“玲玲”遭繼母“大美”限制自由、獲救后重病需賣玉器籌錢救治的悲情劇情,謊稱賣貨所得將全部用于治病,以此博取同情。南京市民萬某信以為真,為幫助“玲玲”在直播間購買了19件商品,花費5649.9元。然而,隨著此后一段“玲玲”“大美”與焦某共慶的視頻曝光,揭穿了劇情的虛假性。萬某察覺受騙后,向平臺舉報并訴至法院。最終,法院認定焦某的賣慘行為構成欺詐,判決其退還貨款并支付三倍賠償。
虛假賣慘視頻誤導公眾認知
專家建議平臺完善識別機制
針對此類直播賣慘亂象,中央網信辦已于今年4月15日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清朗·整治短視頻領域惡意營銷亂象”專項行動。此次行動整治重點之一,就是聚焦惡意虛假擺拍問題,打造悲慘人設,假冒新就業群體身份,虛構“苦情”戲,利用公眾善意賣慘營銷。
在治理此類惡意虛假擺拍直播賣慘問題中,平臺方又應盡到哪些主體責任?對此,在接受法治網記者采訪時,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王立梅教授表示,賣慘類虛假視頻的傳播會誤導公眾認知,對此類信息,網絡信息內容服務提供者應承擔內容管理義務。
一方面,應完善平臺虛假視頻識別機制,健全審核、打標的完整流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建立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平臺應從賣慘類謠言的發布與傳播兩個階段出發,提升技術識別能力,落實該類謠言的內容審核與內容預警責任。
另一方面,應壓實平臺虛假視頻傳播責任,打造屏蔽、刪除、辟謠的核心機制。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散布謠言,平臺對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賣慘類虛假視頻應采取屏蔽、刪除等必要措施,同時積極配合辟謠信息發布,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來源:法治網微信公眾號